关于同意印发电子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函
劳社厅函〔2006〕73号
信息产业部人事司:
你司《关于报送〈电子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的函》(信人函〔2006〕29号)收悉。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经研究,同意你部印发《电子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希望你部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我部核准的行业特有工种试点范围内,进一步做好电子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附件:电子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十日
简 介
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特殊形式的考试制度,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理论知识,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认证。实行标准、教材、大纲、证书、组织管理五统一,对鉴定合格者授予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鉴定依据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 [2003]16 号)\工信部《关于电子行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目录的通知》(信部人 [2001]754 号文件)。
鉴定对象
正在从事电子信息职业的在职人员,企业分流人员,独立开业人员,劳动力市场求职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及技能水平的培训,提高电子信息产业广大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相关规定,对准备从事电子信息职业的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先填表;
2、由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考生须参加考前培训;
3、再领取正式申报表填写(一式两份);
4、培训结束参加理论考试、实践考核,由考评组进行全面评审;
5、成绩合格者,条件符合,由培训基地,再上报部职业鉴定指导中心审定,部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培训基地通知个人领取职业资格证书,妥善保管。
鉴定职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电子行业职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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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真空电子器件化学零件制造工6-08-01-01 2、电极丝制造工6-08-01-02 3、真空电子器件金属零件制造工6-08-01-03 4、电子真空镀膜工6-08-01-04 5、真空电子器件装配工6-08-01-05 6、真空电子器件装调工6-08-01-06 7、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6-08-01-07 8、单晶片加工工6-08-01-08 9、石英晶体生长设备操作工6-08-02-04 10、压电石英晶片加工工6-08-02-05 11、石英晶体元器件制造工6-08-02-06 12、半导体芯片制造工6-08-01-09 13、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装调工6-08-01-10 14、电子用水制备工6-08-01-11 15、电阻器制造工6-08-02-01 16、电容器制造工6-08-02-02 17、微波铁氧体元器件制造工6-08-02-03 18、电声器件制造工6-08-02-07 19、专用继电器制造工6-08-02-09 20、高频电感器件制造工6-08-02-10 21、接插件制造工6-08-02-11 22、磁头制造工6-08-02-12 23、激光头制造工6-08-02-16 24、激光机装调工6-08-04-11 25、电子产品制版工6-08-02-13 26、印制电路制作工6-08-02-14 |
27、印制电路检验工6-26-01-39 28、薄膜加热器制造工6-08-02-15 29、铅酸蓄电池制造工6-08-03-01 30、碱性蓄电池制造工6-08-03-02 31、温差电制冷组件制造工6-08-03-08 32、原电池制造工6-08-03-03 33、热电池制造工6-08-03-04 34、太阳电池制造工6-08-03-05 35、锌银电池制造工6-08-03-07 36、锂离子蓄电池制造工6-08-03-06 37、镉镍、金属氧化物镍、铁镍蓄电池制造工6-08-03-02 38、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6-08-04-01 39、无线电调试工6-08-04-03
40、电子设备装接工6-08-04-02 41、雷达装配工6-08-04-04 42、雷达调试工6-08-04-05 43、有线通信传输设备调试工6-08-04-08 44、通讯交换设备调试工6-08-04-09 45、电源调试工6-08-04-10 46、电子计算机微机装配调试员6-08-04-07 47、计算机检验员6-26-01-32 48、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6-26-01-40 49、网络设备调试员6-08-04-16 50、音、视频设备检验员6-26-01-31 51、电子元器件检验员6-26-01-33 52、通信设备检验员6-26-01-30 |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电子信息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芜湖培训基地简介
安徽省信息产业厅转发,经劳动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文,劳社培就司函[2004]72号文批准,“国家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芜湖地区唯一获准建立。
培训基地组织机构
在人力劳动社会保障部、工信部电子行业职业鉴定指导中心和安徽省工信厅人教处直接领导下,安徽省电子信息教育中心芜湖教学站开展职业培训认证工作。专业教师、技师授课,实践有高级工程师指导。
培训基地主要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特殊形式的考试制度,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理论知识,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认证。
1、以人为本的理念,对电子信息职业专业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进行培训、组织考试、监考、技能考核、论文评审、综合考评、成绩上报部电子行业职业鉴定指导中心审批、鉴定。
2、努力为电子特种行业及企业服务,由培训基地代为申报所需项目、工种。满足社会及各企、事业单位对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加強对电子信息技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培训基地专家组任务
专家组报省厅备案。其中教授 2人、博士1人、副教授4人。---其任务对论文评审和答辩。
培训基地考评组任务
高级考评员组 (高级考评员劳动部职业鉴定指导中心认可)副高职称4人、技师1人. ---其任务对考生技能实践考评。
培训基地鉴定管理干部任务
鉴定管理干部1人。(鉴定管理干部劳动部职业鉴定指导中心认可人员)---其任务对考试监督、考评、评审组进行协调。
申报须知
1 、持本人身份证(学生、军人、就业证等)、学历或培训、等级证书、3张两寸免冠近期照片到办公室报名(技师交两寸照片五张)。
2、先填表--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考生须参加考前培训--考试合格者--上报部鉴定中心审定--部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 、职业技能鉴定分理论考试和实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百分制记分, 60 分合格。
4、20人以上,由(芜湖)培训基地向部中心申报安排考试,经培训考试合格、上报部职业指导中心鉴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境外务工凭证。
5、 国企、民营企、事业单位,需要鉴定特种行业工种,请与培训基地联系代为负责申报考试、安排考评,上报。
6、 培训基地职业技能考评鉴定时间:每年3月6月9月12月。论文评审答辩时间另定。
报名地址: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电子信息高技能人才(芜湖)培训基地
地址:芜湖市环城西路9号市电大内老楼2楼